年铅蓄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1        阅读次数:

各县(市)区经信局、开发区经贸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2023年铅蓄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工消费函〔2023〕319号)要求,请各地认真组织辖区内铅蓄电池企业申报工作。自愿提出公告申请的企业要如实填写《铅蓄电池企业规范审核申请书(2015年本)》。申报企业所在地经信部门对照《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5本)》,认真审核企业申报材料并出具审核意见,于5月26日前将初审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和相关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报送市经信局消费品工业处,逾期未反馈,视为零报送。

附件:《关于开展2023年铅蓄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工消费函〔2023〕319号)  



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5月8日


(联系人:江  洋,电话:0551-63538579)


附件1:铅蓄电池企业规范审核申请书(2015年本).doc
附件2: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doc
附件3:《关于开展2023年铅蓄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工消费函〔2023〕319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