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1        阅读次数:

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省经信厅《关于组织开展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项目(第二批)申报的通知》要求(详见http://jx.ah.gov.cn/sy/wjgg/148060051.html),请各有关单位对照申报条件,精心组织,确保按时按质完成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类别、材料和联系方式

申报类别包括:数字化转型典型示范项目、分区域分行业开展数字化转型、数字化改造贷款贴息、设备融资租赁等4项,详见《2023年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项目(第二批)申报指南》(附件)。市经信局联系方式:工业投资与技术改造处,0551-63538569。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项目单位对照申报指南组织申报材料,通过所在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申报。

(二)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项目单位访问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jx.ah.gov.cn)“企业云”,使用“皖事通办用户”法人账号登录进行填报,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由县级经信主管部门进行初审。网上申报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文件清晰。通过系统报送的项目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的文件名必须规范,并严格按照要求的申报材料和附件名称命名后上传。网上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具体技术问题请与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信息中心咨询,联系电话:0551-62871939、62871092、62871705。

(三)市级、县级经信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统筹做好项目现场核查,核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是否正常经营;申报项目的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申报条件、是否符合相关指标要求等。(“一区一业一样板”无需现场核查)

三、报送材料和时间

(一)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对申报项目在完成网上审核和现场核查后,于5月20日前向市经信局报送推荐文件一式四份(含由申报系统生成的项目汇总表,联系人:市经信局投资处,联系电话:0551-63538569)。同时将推荐文件扫描件及项目汇总表电子版通过系统“上传申报文件”功能在线上传。

(二)各地应严格按照时间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其中:系统网上申报功能开放时间为2023年4月28日12时,项目单位端口关闭时间为5月15日24时,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审核端口和上传申报文件端口关闭时间为5月20日24时,逾期均不再受理。


附件:2023年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项目(第二批)申报指南及相关附件


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4月28日


附件:1.2023年数字化转型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第二批.doc
2.第二批指南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