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经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和评估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19        阅读次数:

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有关企业:

现将《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和评估评价工作的通知》(网址:http://jx.ah.gov.cn/sy/wjgg/146586521.html)转发给你们,并补充要求如下:

一、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申报工作

(一)申报工作于线上、线下同步开展。申报主体在服务型制造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s://selection.csoma.org.cn)完成注册并填报材料(申报书样式见附件1),上传文字说明、随附材料。

(二)各县(市)区、开发局经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推荐,并填写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申报汇总表(附件2),于427日前,将申报汇总表及相关申报书(纸质版一式1份及电子版)行文报送至市经信局。

二、前三批国家服务型制造示范评估评价工作

前三批认定的国家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和平台,于510日前,登陆“服务型制造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注册并填报评估评价材料,同步将评估评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08811711@qq.com


附件:1. 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申报书

2.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申报汇总表

3.前三批国家服务型制造示范评估评价名单


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4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