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国内首次使用化工工艺安全可靠性论证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10        阅读次数:

各市经信局,广德市经信局、宿松县科经局:
  现将《安徽省国内首次使用化工工艺安全可靠性论证实施办法(暂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安徽省国内首次使用化工工艺安全可靠性论证工作的通知》(皖经信安全函〔2021〕129号)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1年12月22日



抄送: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相关附件:

1、安徽省国内首次使用化工工艺安全可靠性论证实施办法(暂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