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第三批合肥市关键共性技术研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16        阅读次数:

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经贸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合肥市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揭榜挂帅”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22年度第三批合肥市关键共性技术研发项目(生命健康专项、结对共建专项)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1.生命健康专项:支持面向人民生命健康需求,开展我市重大疾病、危重症、急重症、地方病、职业病、多学科交叉领域的临床诊疗技术研究,以及新型高端医疗装备、新材料在临床诊治上的应用探索,推进主动健康的创新发展。

2.结对共建专项:针对结对共建地区提出的技术需求,在肥高新技术企业通过产学研合作方式定向开展技术攻关和成果示范推广应用,支持当地特色产业发展。

二、支持对象

1.生命健康专项:支持在我市的省属医疗卫生机构(综合医院三甲,须与市级医疗卫生机构联合申报)、市属综合医院三甲、三级及以上市属专科医院、市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市属妇幼保健机构。

2.结对共建专项:支持为结对共建地区定向合作攻关的本市企业,企业需符合通知要求的条件,同时需有与共建地区合作单位合作协议,根据共建地区科技主管部门凝练发来的项目推荐函实行定向申报。

三、支持方式和强度

对生命健康、结对共建专项,项目总投入中单位自筹不低于60%,市财政投入不高于40%。立项后市财政一次性给予项目承担单位单个项目50—100万元支持。

项目成功立项后总经费原则上不予调整,市财政补助资金少于申报单位申请额度时,差额部分由申报单位自筹解决。

四、申报条件和要求

1.申报单位无征信不良记录,并就信用情况作出书面承诺(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对信用存在问题的,取消项目立项资格。(须在附件材料中提供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信用合肥”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四个官方平台的征信查询报告或截图)。

2.申报单位的项目技术无知识产权纠纷。

3.生命健康专项每个医疗卫生机构限报2个项目;同一项目当年通过其它渠道已申请或已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4.有在研市级科技项目的申报单位仍可申报两类专项,但申报单位和主持人至申报截止日期2年内,承担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有逾期未结题验收、撤销、不通过验收情况的,不得申报。

5.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在职或聘用人员(聘用人员需与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且在项目承担单位从事研发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6个月);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保证有足够时间投入研究工作,科研及社会信用记录良好;没有主持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7周岁(按申报截止日计算);超过57周岁的,申报单位需出具其能完成项目实施的承诺函(如返聘、延迟退休等)。

6.项目申报单位须有一定的研发投入。研发投入数据以国家统计局一套表数据为准,企业需要提供证明。企业2021年度的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达到或超过2%。

7.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2年。

五、申报程序

1.网上申报:申报单位登录合肥科技服务信息平台(http://stmis.hfkczx.com/),选择申报用户登录,跳转至安徽省政务服务网,用法人用户进行认证登录,认证通过后,跳转回合肥科技服务信息平台门户,进入系统完成企业信息维护后,选择项目管理模块进行填报;在网上提交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并关注初审意见,在属地科技局完成审核后,在线导出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一并装订成册(一式1份),报送属地科技局。

2.申报时间:系统网上申报时间为2023年1月6日12:00至1月17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填报和提交材料截止时间以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通知为准)

3.审核推荐: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按照申报指南要求(见附件1),指导协助做好材料填报,对申请人和申报单位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合规性认真审核把关,于2023年1月18日17:30前完成网上审核推荐,1月20日前将推荐文件及附件材料报送至市科技局相关业务处室。需报送的材料包括:推荐文件及项目清单(2份,资配处和业务处室各1份,电子版随文报送),项目申报书及附件材料(1式1份)。

联系方式:

农社处:杨  光   63538655

实保处:李  锋   63538227

资配处:龚  雷   63538652

网络填报技术支持:系统填报技术问题请反馈至“合肥科技服务信息平台运维群”(qq群号:663058323)

附件1:申报指南.doc

附件2:诚实信用承诺书.docx

合肥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