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交行工业强基贷”推广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14        阅读次数:

各市经信局,交通银行安徽省分行各分支机构:

  为进一步扩大制造业有效投资,缓解企业融资难题,打好产业基础高级化攻坚战,促进企业增强核心竞争力、夯实产业基础能力,助力关键领域工业“四基”突破和应用,推动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我厅决定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合作开展“交行工业强基贷”推广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作模式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以下简称省经信厅)组织各市经信局大力宣传“交行工业强基贷”,定期梳理摸排有订单、有市场、有信用、有融资需求的企业并推介给交通银行(以下简称交行)省内相关分支机构;交行安徽省分行指导省内各分支机构为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发放“交行工业强基贷”。省经信厅对获批“交行工业强基贷”且符合奖补条件的企业优先给予贴息补助。

  二、“交行工业强基贷”产品设计和支持政策
  (一)产品内容
  “交行工业强基贷”是指交行向省内企业发放的,用于借款企业提升生产、技术水平,提升产业基础能力的人民币贷款。贷款可用于单纯购置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器具(其中,设备是指各种生产设备、传导设备、动力设备、运输设备等,工具、器具指具有独立用途的各种生产用具、工作工具和仪器等);也可用于企业技术进步、工艺开发、技术更新改造等提升产业基础能力所需的技术升级贷款。
  (二)申请条件
  对用于单纯购置设备的贷款企业:
  1.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行业及区域发展规划,以及交行信贷政策。
  2. 申请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5%。申请企业为新设企业的,非自然人控股股东或主要发起人须符合本条件。
  3. 申请企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经营稳健、股权关系清晰、组织架构健全、财务制度规范、最近三年无不良信用和违约记录,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等重大或有事项。
  4. 申请企业在交行开立基本结算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5. 申请企业购置行为不需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许可(批复/核准/同意)的,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固定资产购置合同或采购证明;需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许可(批复/核准/同意)的,还应按规定履行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合法管理程序,取得相应行政许可要件。国家对拟投资项目有投资主体资格和经营资质要求的,应符合其要求。
  6. 申请企业拟购置资产应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监管规定,须用于申请企业自身生产或经营用途,不得以该资产再次出让获利为目的,且不得用于股票、期货等股本权益性投资活动及其他国家政策禁止的用途。同时,拟购置资产不得直接通过司法拍卖、变卖渠道获得。
  7. 符合监管部门及交行其他相关规定。
  对用于提升产业基础能力的技术升级贷款企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行业及区域发展规划,以及交通银行信贷政策。
  2.资产负债率原则上不高于70%,申请企业或其控股股东成立时间不低于3年,近三年销售收入总体平稳或保持增长、经营稳健、股权关系清晰、组织架构健全、财务制度规范、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等重大或有事项;
  3.公司或其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具备高新技术企业等相关资质,拥有具有核心竞争优势的产品或专利技术,同时对相关产品或专利技术具有处置权。
  4.申请企业在交行开立基本结算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5.技术研发目标产品未来市场化销售的前景明朗,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
  6.符合监管部门及交行其他相关规定。
  7.项目如是针对固定资产项目配套支出,该固定资产项目应取得相应的合规文件。申请人内部具有研发管理制度,项目获得内部审核决议。技术升级项目拥有由借款人自行编制或外部编制的具体项目商业计划书和项目预算表,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支出可靠计量、借款人自身现金流或其他合法收入等。
  (三)贷款金额
  贷款金额根据申请人综合因素合理确定。对单纯用于购置设备的贷款,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所购置设备资产交易价格或评估价值的75%,以两者较低额为准。
  对提升产业基础能力的贷款,采用固定资产类贷款支持的,贷款总额最高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80%,资本金应符合国家和交行关于项目资本金管理规定和最低资本金比例要求。
  (四)贷款期限
  采用流动资金贷款支持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年;采用固定资产贷款支持的,贷款期限原则上最长不超过10年。购置设备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借款人的法定经营期限及所购置设备的剩余使用年限。
  (五)资金用途
  针对单纯用于购置设备的贷款,资金专项用于支付设备采购款。针对提升产业基础能力的贷款,资金用途有效整合相关设备购置、场所装修、人员费用等资金需求,既可以用于支付研发人员薪酬、材料采购等;又可用于技术研发设备的购置、研发场所的购置、建造等,兼具固定资产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特性。
  (六)贷款利率和担保
  贷款利率由贷款行根据申请企业情况确定,但确保相对同行具有一定市场竞争力;贷款担保要符合交行相关规定。
  (七)还款方式
  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可以选取按月、按季还本、按半年还本或到期一次性还款等方式;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应制定合理的分期还款计划。
  (八)支持政策
  省经信厅计划对获批“交行工业强基贷”且符合奖补条件的企业优先给予贴息补助(具体贴息政策以当年发布政策为准)。

  三、工作流程
  (一)各市经信局每季度首月开展一次“交行工业强基贷”融资需求摸排,审核后形成《“交行工业强基贷”融资需求统计表》(见附件1),推荐给当地交行分支机构进行融资对接。
  (二)交行省内分支机构受理后根据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主要包括贷款申请书、借款人及其关联人的相关材料、贷款用途的相关材料、贷款担保的相关材料等),按照“独立审贷、风险自担”的原则,经贷前调查、授信审批、合同签订、落实抵质押等相关流程后,予以放款,并与各市经信局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及时沟通推荐企业授信申报、审批及贷款投放进展。
  (三)交行省内各分支机构定期针对申请人及担保人情况、债项情况、抵质押品情况、持续条件落实情况等方面进行贷后检查。省经信厅根据当年政策情况,对获批“交行工业强基贷”且符合奖补条件的企业优先给予贴息补助。

  四、有关要求
  (一)各市经信局要通过网站、会议、调研走访等各种形式加强对“交行工业强基贷”的宣传推广,做好相关政策特别是贴息政策的推介,鼓励合作银行主动降低贷款利率,全面提升金融服务效率,最大程度实现企业的融资需求。
  (二)各市经信局要以列入省工业项目投资导向计划的企业和项目为重点,定期进行融资需求的摸排和推荐,在每季度末将《“交行工业强基贷”融资需求统计表》(见附件1)《“交行工业强基贷”融资需求对接情况表》(见附件2)、推广工作开展情况及有关意见建议报送省经信厅技改处。
  (三)各市经信局(联系方式见附件3)、交行各地支行(见附件4)要加强合作,建立常态化联系会商机制,并安排专人跟踪调度。

  联系人:省经信厅技改处,张驰,电话:0551-62878963,电子邮箱:zhangchi@ahjxw.gov.cn;
      交通银行安徽省分行公司部,赵惊洲,电话:0551-62618216,电子邮箱:zhao_jz@bankcomm.com。

  附件:1. “交行工业强基贷”融资需求统计表
     2.“交行工业强基贷”融资需求对接情况表
     3. “交行工业强基贷”经信局联系人信息表
     4. 交通银行安徽省分行各分支机构联系人信息表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2022年7月6日
相关附件:

1、附件1-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