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体系” 重点专项2021年度指南项目安排公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25        阅读次数: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科发资[2017]152号)等文件要求,现对“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体系”重点专项2021年度指南拟立项的项目信息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22日至2021年11月26日。对于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材料,个人提交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提交的材料请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联系人:秦媛 联系电话:010-58884885
传 真:010-58884889 电子邮件:NQI@acca21.org.cn

附件: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体系”重点专项2021年度指南拟立项项目公示清单

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