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工业互联网企业库入库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13        阅读次数:


各县(市)区经信局、开发区经贸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经信厅转发的《工信部关于组建全国工业互联网企业库的通知》要求,请各县(市)区经信部门按照类型组织本辖区工业互联网企业申报,并于414日前将“工业互联网企业名录”(见附件)加盖公章报至市经信局工业互联网处。表格电子版请通过电子邮件发至指定邮箱。联系人:曹立志,电话:63538782,邮箱:32033716@qq.com

附件:《工信部关于组建全国工业互联网企业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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