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合肥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原《合肥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合经信装备〔2020〕184号)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合肥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
合肥市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领导小组
2022年3月17日
0551-65542448
0551-65525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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