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企业申报和已公告规范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1        阅读次数:

各县(市)区经信局、开发区经贸局:

为落实《关于加快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的实施方案》,推进再生资源高值化循环利用,根据工信部和省经信厅相关通知要求,请对照《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废纸加工行业规范条件》《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20年本》《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19年本)》及相关公告管理暂行办法,按照企业自愿的原则,组织辖区内符合相关要求的企业开展申报工作,同时按要求对已公告规范企业开展事中事后监管。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规范企业申报

1.摸排辖区内从事废钢铁、废纸、废塑料、废旧轮胎、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的企业,鼓励并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如实填报申请书及相关报表,对各项要求符合性做出详细说明。

2.对企业的项目投资立项、土地、环保、安全等批复性文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认真审核主动与同级相关主管部门沟通提出推荐意见,330日前推荐文件企业申报材料以及相关附件(纸质一式,含电子版)报送我,企业申报材料以及相关附件同时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同步申报(https://green.miit.gov.cn

二、开展已公告规范企业事中事后监管

1.及时跟踪了解辖区内已公告企业(附件1生产运行情况,强化数据审核分析,发挥已公告企业的引领和带动作用,促进本地区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总体水平提升,并于每季度首月10日前(本次报送时间为49上一季度的企业生产运行情况表(附件2)汇总,加盖印章后报送我局

2.指导已公告企业开展年度自查,完成规范条件执行情况和企业年度发展报告报告的格式要按照对应的规范条件和管理办法要求撰写,并在3月22前完成报送年度自查报告汇总后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废钢铁加工企业年度自查报告还需通过废钢铁加工行业信息服务平台(www.chinascrap.org.cn同步报送

3.将于4对已公告企业保持规范条件要求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请将需要变更、撤销资格的企业名单(变更企业需附相关材料)在330日前推荐文一并报送。后期工信部和省经信厅将组织对已公告企业开展抽查。

联系人:边力,联系方式:63538803,邮箱:nyb8803@163.com


附件:1.合肥市已公告企业名单

2.企业生产运行情况表

附件1-2.docx


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310日